中(zhong)国网财经9月19日讯 9月18日,云鼎科技(000409.sz)发布公告称,公司及(ji)相关责任人员因多期年报(bao)信披不准确于近(jin)日收(shou)到山东证监局出(chu)具的警示函。
警示函显示,2015年10月,云鼎科技通过全资子公司控股滨(bin)州市力之源生物科技有限(xian)公司(以下简称“力之源”),持(chi)股比例(li)70%。2020年,力之源被置(zhi)出(chu)上市公司,目前正在进行破产(chan)清算。经查,力之源2015年和2016年通过银行票据向销售客户收(shou)回货款0.69亿(yi)元、0.52亿(yi)元与实(shi)际情况不符,导致云鼎科技2015年和2016年定(ding)期报(bao)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。
山东证监局认为,张虹作为云鼎科技时任董事长、郭(guo)长洲作为时任总经理、李清华作为时任财务总监,未(wei)能忠实(shi)、勤勉地履行职责,违反《信披办法》相关规(gui)定(ding),对上市公司上述违规(gui)行为负有主要责任。对此,山东证监局决定(ding)对上述相关责任人采取出(chu)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