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实施临(lin)时(shi)反倾销措施
10月8日,商务部发(fa)布年度第42号公告,决定自10月11日起采用保证金形式(shi)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实施临(lin)时(shi)反倾销措施,各公司保证金比率(lu)为(wei)30.6%-39.0%。
应国内相关白兰地产业申请,商务部于2024年1月5日发(fa)布公告,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发(fa)起反倾销调查。立案后,商务部严(yan)格按(an)照中(zhong)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进行调查,并于2024年8月29日作出初步裁定,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存在(zai)倾销,国内相关白兰地产业受(shou)到(dao)实质(zhi)损害威胁,而(er)且倾销与实质(zhi)损害威胁之间存在(zai)因果关系(xi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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